6月19日,长沙市住建委在其官网公布了《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核算规定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对民众关心的全装修热点问题,进行了回应。《通知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。需注意的是,该《通知》只适用于纳入全装修管理范畴的商品住宅项目,与长住建发[2018]48号配套使用。
主要材料须标明品牌和规格
《通知》要求,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部分价格(套内装修部分),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核算。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长沙建设工程造价网(https://www.hncsec.com)“咨询单位抽选系统”中随机抽选。
此外,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核算,应编制工程量清单,按规范执行。清单内容描述需注明装修内容、部位、其中主要材料及洁具、家具、厨柜、电气设备应标明品牌、规格(设备还须标明技术参数)、材质颜色、型号、产品系列号。
公共部分装修等计入毛坯房价格
全装标准是按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计算?针对此前这一市民热议的话题,《通知》强调,全装修主要材料、设备价格按实际价格计算(不得高于本市市场实际零售价格);公共部分装修、普通入户门、室内排水、强(弱)电的配管、配线,应计入毛坯房价格,不计入全装修价格;其他费用包含设计费、监理费、检测费、预算核算费等,其总额不超过工程费的3.0%。
《通知》还要求,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收费参照湘建价协[2016]25号文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。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材料、设备价格应进行市场调查、询价、取证,发生的调查费用由开发企业承担,并在双方签订的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》中明确。
装修内容只有套内装修部分
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全装修的装修内容只有套内装修部分。所有的套内装修实物累加得出全装修总价格(公共装修部分也没有纳入该总价)。
“大家一定要规避概念误区:全装修价格与价值是否相符,体现在装修总价和整个装修内容是否对等上,与按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折算无直接逻辑关系。”上述负责人称,房屋确实没有对公共部分装修,但是房屋总价也没有将公共装修部分纳入。
在实际操作中,因预售时房屋还没有建成,为方便预售,进行了预售许可面积测量,毛坯销售以该预售许可面积为基准。《实施细则》和《核算规定》中,全装修均为了与毛坯同步,也选择按预售许可面积折算。《实施细则》中,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试点地块等刚性需求项目,全装修部分的价格是指房屋装修总价(未纳入公共部分装修价格)÷预售许可面积所得之值,该值不得超过2500元/平方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