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民梅先生向信息时报报料,称他此前找中介买二手房,在约业主面谈前交了一笔“诚意金”。后因没达成交易,这笔钱却变成定金拿不回来。律师提醒大家,房屋交易时,签协议要分清诚意金、订金和定金的区别。
一万诚意金变定金没得退
市民梅先生近期打算在单位附近购买一套二手房。上个月,中介表示在中华广场地铁附近有合适的房源推荐。梅先生说,看房之后,他表示有购买意向,希望约业主出来当面谈一谈。但中介表示,要先交1万元诚意金,业主才回来谈房屋的细节问题。记者从梅先生与中介对话的微信截图中看到,中介建议梅先生先给诚意金,并表示如果没谈成,就一分不少退回。于是梅先生交了1万元,并签订了一份购房委托协议。
但是在约业主面谈时,梅先生一名曾从事建筑行业的亲戚看了房子后,认为真实楼龄和中介所讲的不符,水管和下水道也存在安全问题,于是梅先生决定不买,但是当他想拿回这笔“诚意金”时,却被告知无法退回。
中介表示,当时提供给梅先生的都是房屋的真实信息,而对于梅先生所交的这笔钱,按合同无法退还。而记者看到协议上写的,交1万元作为购房定金交受托人保管,而并非“诚意金”。目前梅先生准备走法律程序。
律师:要分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
对此,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杰表示,法律上对于诚意金没有明确的规定,一般作为预付款,一旦交易不成,是可以退回的,如果购房者签订的协议显示他所支付的是定金,若因为购房者的原因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,是无法取回的。如果中介有误导或者欺瞒的情况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陈伟杰提醒,“诚意金”和“订金”交易不成是可以退的;如果是“定金”,因购房者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,则无法退回。